一對夫婦星期六早上,趁著不用上班,高高興興地一起到超市買菜。開車的先生到了停車場,看到一個旁邊沒有車的車位,立馬就轉進去。旁邊的太太說了一句:「前面不是有一個空位嗎?為什麼停得那麼遠?」
車停在哪裡,本來只是不同的選擇,而且是婚姻家庭的雞毛蒜皮事,但是太太一開始就是用「反問語句」,有責怪、挑戰、輕視、命令的意味,偏偏先生就是自視很高而且極度敏感的人,就回了一句:「你看到前面有車位但我看不到。而且這裡車比較少,減少被撞的機會,連這個也不懂。再説,停遠一點不是好嗎?可以順便走走當作運動。」
先生的用意是要太太聽他解釋,以致認同他的看法,支持他的決定,甚至稱讚他的分析。然而話說多了,「連這個也不懂」就有攻擊、奚落、侮辱的意味,加上一個反問語句,於是太太就發火了。
不用多寫,你也猜到這對夫婦跟著一來一回各自講了一大堆道理,解釋自己的觀點與立場,為了要對方明白。結果兩人都一肚子氣,難得的休息日就報銷了。
問題在於我們以為多講多解釋,說服對方,對自己有好處,結果卻不然。我們必須接受,無論多恩愛的夫妻,始終是兩個不同的人,有著不同的觀點和心態。那就不用太執著一定要對方明白自己,或要彼此贊同。有時候,「同意我們不同意」 (agree to disagree),就是最好的結局。
若能夠回到同一場景,聽了太太的話後,先生溫柔的回答:「對不起,我沒看到那車位,要把車開過去嗎?」其他都不說。
也許太太會體諒的說:「不用了,走遠一點當作運動也好。」
雜徒 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