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有記錄以來,財富代代相傳一直是受法律保護和強制執行的特權。它也已成為一種收入來源,也許是我們今天所有最古老的稅收形式之一。和其他稅收一樣,這不僅僅是政府增加收入的一種方式。無論是對是錯,它還有重新分配財富、鼓勵或阻止某些經濟行為、以及幫助某些特殊利益集團達標的手段。
遺產規劃的主要目標是確保您的「財富」或「寶貝」,在您希望的時間,以想要的形式去到您要它們到達的個人和組織。次要目標是有計劃的轉移,以繳納最低稅款和其他費用。
我們國家最著名的法官和司法哲學家之一,Learned Hand ,提醒我們,「任何人都可以安排,使他的稅收盡可能低;他不一定要選擇最能支付國庫的模式……。因為沒有人有任何義務支付超過法律要求的費用;稅收是一種強制要求,而不是自願捐款。」 (Google Judge Learned Hand 以閱讀全文)。
大多數美國人沒有遺囑。他們一生都努力工作,積累財產,照顧家人和親人,如果死後只能按法律分配財產,那確實不符合意願。
有了遺囑,您可以:
* 確定您的資產將分配給誰、如何以及何時分配;
* 指定一位執行人,按照您的意願分配遺產;
* 為您的配偶、孩子或其他人創建信託,為受益人提供收入和節省稅收;
* 減少甚至取消遺產稅;
* 捐贈給慈善機構。沒有遺囑,很少慈善組織能得到遺產捐贈。
及時行樂
或者說「及時行事,不要拖延」。儘管沒有人喜歡考慮死亡這殘酷的現實,但通過遺囑,確保我們的資產去到依賴我們的親人,和我們選擇支持的組織,我們在世時心中就可以獲得極大的平安與滿足。
*(路得在三一神學院認識羅恩。作者簡介:Ronald Tollerud。羅恩擔任三一國際大學(TIU)計劃捐贈和特殊禮物的主任。他協助校友和捐助者规劃捐贈(遺贈、慈善信託、房地產、退休基金等),作為他們整體財務和/或遺產規劃的一部分。他有近四十年的經驗,曾在救世軍、關節炎基金會、和 TIU 任職。您可以通過 trinitygiving.org 聯繫他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