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徒
這段時間,是回教徒的「齋戒月」(Ramadan),為期三十天。我的鄰居很多是回教徒,日落後,不時傳來小孩的歡笑聲,因為他們一家團聚,共享晚餐,孩子們也比平常晚睡。
以前好奇,不曉得齋戒月裡,回教徒怎樣生活?生存通則說,三天不喝水,或三週不吃東西,人可能活不了。後來才知道,在齋戒月,一般是白天不吃不喝,但是天亮前和日落後,他們可以吃喝,也因為晚餐是全家一起團聚,有時候還要比平常豐富。幼童或病人在這段時間,可以例外處理,以致不影響健康。日間除了如常工作,婦女也忙著準備晚餐。
很多宗教,信徒都有禁食的習慣,目的各有不同。有些人是為了省下食物金錢,用以周濟窮人。有些為了表示懺悔,自我懲罰吃苦。也有操練自我約束,延遲享受,克制對物質的依賴,能專心追求靈性上的進步。
公元後最初幾個世紀,基督徒普遍實行禁食,一般是每週三和週五,一天只吃一頓正餐,有別於平常的兩三餐。有一些地區的信徒,禁食的那一天不吃肉,包括雞蛋,也不喝奶類成品,只吃蔬菜水果和穀類食品。
當基督教會在世界各地發展,地理氣候不同,日光時間長短有異,生活作息也不一樣。一天哪一餐算正餐,每餐中間是否有簡餐或零食,哪種工作算是粗重體力勞動,各地風俗不同,就產生對禁食有不同理解,形成 不同規例。16世紀宗教改革以後,很多新教信徒,欠缺禁食的教導。我也是開始工作後,讀到傅士德的,《屬靈操練禮讚》(R.J. Foster, Celebration of Discipline),對禁食有詳細的了解,然後才開始實行。
基督徒禁食,除了遵守耶穌的教導,不用以炫耀自己虔誠,避免慣性進行沒有內心配合,還要小心不看作一種苦行,為打動神來應允自己的禱告。一般來說,禁食時間無論長短,就用那時段與神交往,多讀經禱告,自我反思,寫下感想等。至於何時禁食,或禁食的程度和頻率,則視乎個人情況而定。
參考前人的做法,禁食若從節食開始,其實不難。大原則就是為著靈性修養,減少對物質的享受。例如喜歡烹飪的人,可以改為單用水煮,不放任何鹽巴香料,力求簡單。喜歡喝酒或帶糖飲料的人,可以改為喝白開水。喜歡吃肉的人,就改吃蔬菜水果。本來是素食的,可以減少種類和變化。當我們的身體受了訓練,少吃或者不吃,都不影響日常生活,就可以12小時或更長時間禁食,只喝白開水。在禁食期間,減少娛樂或避免熱鬧,也是大有幫助。
至於有人倡導三天或更長時間禁食,需要了解他們對禁食的定義和實際做法,不要冒然效法。生命是神所賜的,維持健康是我們的責任。合宜的禁食或節食,對身心靈都有益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