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衝突(二): 善加利用

管理衝突(二): 善加利用

雜徒

上一篇提到人際關係的衝突種類,大致分為四類:目的,方法,數據,價值。有人認為若雙方有共同信仰,價值觀相同,應該沒有衝突。夫妻兩人都是基督徒,必定天天相親相愛,不會吵架。這未免把衝突簡單化,也誤解了衝突的本質。

用文明的方法,解決二人之間的衝突,好比一宗買賣,「漫天要價,就地還錢」。買賣雙方經過幾輪討價還價,談判協商,若同意成交,就是公平交易。萬一談不攏,「買賣不成情義在」,還是保持有好關係。應用在人際關係上,當發生衝突時,不妨在互相尊重的氣氛下,各自提出己見,包括個人感受。衝突開始出現的時候,可能分歧很大,甚至各走極端,但願意協商,彼此讓步,也許能達到彼此可以接受的結果,萬一不行,還是保持情誼。

聖經中一個為人熟悉的「衝突」個案,記載在使徒行傳15章36-41節。當時保羅有個想法,與巴拿巴出發探望以前傳道地方的信徒,巴拿巴打算帶他的表弟約翰馬可同去,保羅卻反對,二人就起了「爭論」,這個字在原文語氣比較溫和,還沒有到判斷對錯的地步。根據聖經記載,上次旅途中,馬可在旁非利亞脫隊,自己回去耶路撒冷,保羅因此認為他不適合參與是次旅程。然而馬可當時為何要離去,聖經卻沒有詳述。

讓我們就衝突的種類,稍作分析。保羅與巴拿巴應該有相同的價值觀,沒有衝突,因為兩人都是接受耶穌為主,並同時被差派作宣教士,在第一次宣教路程中同工。他們這次計劃的目的,也是一致,繼續福音的工作。然而起衝突,乃是因為數據不同,二人對馬可上次離開的理由,有不同的理解,導致應否帶同馬可上路,無法達成協議。結果是保羅單人前往嗎?還是取消是次旅程?這也是方法上的衝突。

最後,他們為了福音的緣故,形成兩個隊伍。保羅選擇帶同新隊員西拉和路加,從安提阿出發北上,走上次的路。巴拿巴則帶同馬可,坐船往西,前往塞浦路斯。可以說,他們在方法的衝突中,採取了起用新人,發展新方式,造成「雙贏」的局面。至於數據上的衝突,有關馬可是否適合參與福音工作,在後來的日子中解決了,因為保羅在書信中讚賞馬可,信任他,並與他同工。

從這個案,可見衝突是難免的,但可以善加利用。只要我們能稍為分析,知道大家在哪方面同意,看法一致,又在哪方面不同意,願意協商,必能達成共識,朝共同目標進發。萬一談不攏,必須以對事不對人的態度,保持雙方友好的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