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徒
附近有好幾個百貨商店和超級市場,除了有員工幫忙點算結帳的出口,還有自助付款的機器,顧客自行掃描貨品條碼,用信用卡讀卡器付款,就可以離開。有一些地區,除了在商店出口設有自助式付款機器,乘搭公共交通工具,也是讓使用者自行付款。
難道沒有人趁機偷東西或不付車資嗎?
當然有不誠實的人,不但有貪小便宜者,故意「漏掉」點算一些貨品,更有人在寬鬆衣服下藏著東西大方地離去。最近美國多個城市,因為前一兩年有警察被控告種族歧視錯誤執法,導致市政府削減警察部門經費,結果人手不夠,罪犯肆無忌憚到店裡拿了貨品就走。該處司法部門因為積壓太多財物受損案件,乾脆公佈小額偷搶案件不受理,間接鼓勵更多不法分子偷盗。一些公司受不了經濟損失,結束營業,搬離那些城市。那里的所有居民间接受害。
很多理想國或烏托邦的理念,認為人性本善,社會有普遍道德,人人遵守法律。只要給大家平等、自由,就會產生「各盡所能,各取所需」的平衡。可是綜覽人類歷史,少有記載這樣的實況。反而看到沒有警察執行法律,沒有完整司法制度懲罰罪犯時,社會就動亂不安,壞人組成黨派,各自憑暴力爭取利益。
其實靠警察及司法維持社會秩序,就是針對人性本惡的一種制度。然而單靠警察管治也是行不通的。比較有效是形成一種文化,讓社會大眾認為有道德乃該有的行為,是居民應有的表現。有云「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」,若在守法的人群中長大,很自然也會認為守法是應該的。
小時候我長大的地方,大部分人還沒有乘搭公車要排隊的概念,當公車到站的時候,大家都爭先上車。後來經過政府大力宣傳,鼓勵家長以身作則,納入學校公民教育課程,公車站也增設欄杆和地上畫線,偶然還有管理人員維持秩序。慢慢地,若有插隊的人,大家都敢開口指正,情況终於有所改善。一旦排隊成為文化一部分,大家就發揮自律而不需要警察監管。
短期內,我不認為有任何方法能杜絕壞人利用自由,做出各種損人利己的事,在一個開放的國家,也不可能單靠教育改造人心。但我相信,人若和上帝聯上關係,接受聖經的教導,就可以判斷怎樣的行為表現才是一個正當的「人」。
有自助付款的安排,一方面縮短等候的時間,也減少商戶的成本,間接令價格下降,顧客受惠。然而我們不但自己誠實使用,也有責任支持監控系統和執法人員,指責不法分子,讓社區居民大家都享受方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