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徒
我在家中是老幺,從小在玩伴中很少帶頭幹什麼,總是附和大多數人意見,在教會青少年小組中也大多扮演副手的角色。第一次被推到領導的位置是成年後做學生會會長。當時神學院一共約70名學生,會長是一人一票民主產生的。結果出來後,我大吃一驚,怎麼會呢?還好有幾個同學答應跟我一起「組閣」,於是硬著頭皮接下責任。後來當了牧師,發覺會友大都期望牧師是教會的領導人。大家自視是「羊群」,牧師名正言順是牧羊人,理應領導。
說實在,我對当領導,是有一點抗拒的。印像中領導必須有口才和魅力,一開口講話,別人就注意聆聽,提出結論後,大家就支持實行。可是我不是這樣的個性。於是在學校我修了一門「領導學」,學習怎樣改进。上了幾課,又讀了一些文章后,恍然大悟。原来領導人和領導方式是兩個不同層面的课題。
回想小學時代,有兩位老師留下很深的印象。一個以嚴厲震懾學生,大家上課都安靜聽講,唯恐一不小心惹來責打。另一個慈祥柔和,同學就是犯規,她也耐心開導,大家尊敬她,也是安靜聽她講課。兩位老師都是課堂領導人,目的一樣,但是領導方式,顯然不同。
對於一個機構或團體,最重要的考慮,是存在的目的乃為什麼。若是商業機構,當然要賺錢。若是教會,就是培育信徒,廣傳福音。無論是哪種領導方式,能夠從領導層,帶動整個團體,達成目的,就是好的領導。反之,太过強势的領導人,有時候會引起權力鬥爭,或讓下屬感到被欺壓,造成互不信任,產生「有毒的文化」。
過去幾十年,我都在基督教會當牧師。耶穌當年給門徒的教導是,在「你們中間誰願為首,就要做眾人的僕人。」 現代人的想法可能会认为,如果我做眾人的僕人,豈不吃虧而容易受欺負?耶穌的智慧,卻是藉著僕人般的服侍,贏得別人的尊重,建立彼此信任。被尊重被信任的領導,能更有效的推動教會事工,達成教會存在的目的。
這不是說,在任何團體,做領導的都要做眾人的僕人。我只想指出,領導的方式,不只有一種。領導人若能以團體的目的和利益為重,了解自己的強處和弱點,取人之長,補己之短,發揮團隊精神,必能有效的達成目標。不同個性的人,都可以做好的領導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