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當做什麼?

我們當做什麼?

雜徒

聖經記載耶穌公開傳道之前,有施洗約翰在約旦河一帶,講道勸人悔改,藉著洗禮表示洗淨罪污,從新過聖潔生活。群眾不少人受感動,願意悔改,就問約翰,「我們當做什麼呢?」約翰回答,「有兩件衣裳的,就分給那沒有;有食物的,也當這樣行。」 對稅吏說,「除了法定數目,不要多取。」 對當兵的說,「不要以強暴待人,也不要敲詐人。」 如果約翰在今天傳講同樣信息,聽眾悔改,問他同樣問題,他會怎樣回答?

也許對貨車司機會說,「不要冒險超速,要顧念路上安全。」 對老師會說,「用心備課,對所有學生公平對待。」 對政府官員會說,「要以大眾利益為重,不要貪污,不要只顧政黨名聲。」 我想施洗約翰一定針對每個人的行業,最容易犯罪出賣自己人格的地方,加以警戒勸導。我們也必須反思,從事某一個行業,某一項工作,在哪一方面,最容易得罪神?

罪惡的本質,不是單指我們作為主體,在某一方面做錯或違法。罪惡就是主體,不斷在各方面引誘,叫我們墮落。19世紀英國一位著名的歷史學家及政治家John Acton 男爵曾說過一句名言,「權力令人腐化,絕對的權力令人絕對的腐化。」 (Power tends to corrupt,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). 從歷史中,的確看到這種現象。由於暴政壓迫,站在人民一方領導推翻暴政的領袖,一旦成功坐上王位,嚐到權力的好處後,為了鞏固勢力,不惜壓迫一同出生入死的戰友,自己變成另一位暴政壓迫者。這些獨裁者,開始的時候並沒有那麼壞,是嚐到權力以後慢慢腐化的。

知法犯法,也是司法界及執法界常常面對的誘惑。他們知道法律的範圍,也明白法律的漏洞,更知道如何犯法而不被發現。開始的時候,很多人都是為了爭取公義,保護弱者,深入調查案件,但知道越多,越發現賺錢洗錢是那麼容易。甚至從道德判斷的角度,慢慢使自己的想法與行為合理化。

很多正當的職業,都有專業道德,包括一些不成文的約定。持守這些專業道德不能單靠監管,乃是個人對自己和專業的尊重,但是如何學會自我約束?我對人性是較為悲觀的,靠本身修養和操練,到底有個限度,必須靠外在能力改變,在基督信仰中稱之為聖靈。聖靈在每個信徒心中,不單提醒我們「行事為人要對得起主」(歌羅西1.10),也讓信走感到以神兒女的身份為榮,我們喜歡在光明中行事,體會到神喜悅我也就喜悅。 施洗約翰當年清楚告訴群眾,他們應該做什麼。耶穌更進一步,差派聖靈住在每一個信徒心中,赐給能力遠離罪惡。今天我們能離惡向善,正是因為得到聖靈的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