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

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

雜徒

耶穌的言論中,有充滿憐憫的,也有聽起來非常嚴厲的。其中一句相當嚴肅:「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絕不能進天國。」在上文中,耶穌談及遵守摩西律法,且接受猶太人聖經中律法和先知兩個部分的教導。當時很多文士和法利賽人,只是有口無心,表面上遵守律法而自以為義。祂針對那點, 希望跟隨祂的人,除了有法利賽人的表面行為,更要內心有真誠的信仰,不然就不能進神的國。

耶穌講過一個比喻,有一個法利賽人和一個稅吏到聖殿禱告。法利賽人的禱告是這樣的,「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、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每週禁食兩次,凡我得到的都獻上十分之一。」讀到這裡,很多基督徒也許心裡會批評那法利賽人,這麼驕傲自以為義,藐視別人。

然而自我反省一下,有没有瞞稅、貪小便宜、浪費公司資源、姦淫、收受賄賂等不義行為?不要說每週禁食兩次,我們沒有為靈性修養的緣故,少吃一餐?奉獻方面,有人更是與神斤斤計較,絞盡腦汁,為「收入」下定義。當計算奉獻達到收入的十分之一後,就隨便花費其餘的,也不注意親友中是否有需要照顧的。看來,我們連「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」都無法相比,不要說勝過了。

耶穌的講論中,也提到法利賽人喜歡坐高位,被尊稱。我在華人教會當了幾十年牧師,習慣了别人稱我牧師,出席婚宴壽宴,都是與主人同桌,每逢聚會開始或結束,總是請我帶領禱告。年輕的時候,別人給我的尊敬,總想推卻,認為不配。後來發現越解釋,別人越誤解,以為不夠周到,令場面尷尬。多次以後,也就大方接受。 但我提醒自己,不要像法利賽人,刻意追求他人的尊敬,也不要因被忽略而耿耿於懷。

耶穌對當時的法利賽人,還有一個批評,就是他們貪愛錢財。貪愛錢財起碼有兩方面的具體表現,一是無論看任何事情,都是用價錢去衡量,二是以別人所穿戴的,決定如何相待。最近旅行,聽到鄰桌有一些人在聊天,無論是談飲食衣著、看景點、建築佈置,總提到多少錢,值不值得,用金錢衡量一切。耶穌所說的天國,不是物質的世界,思想裡盡都是金錢與物質的人,恐怕無法進入天國。

耶穌強調愛神與愛人如己,是律法的總綱。作為耶穌基督的門徒,具體的生活表現,必然包括遵守十誡,每天藉著讀聖經禱告,與我們所愛的神共處,並依靠聖靈的更新,實踐愛人如己。從自我為中心的生命,轉化成以神為中心的生命,才能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