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徒
剛剛過了農曆新年初一,一般華人認為過了一月十五才算結束新年慶祝。在這段時間,特別亞洲華人聚居的地區,很多有民間信仰的人都會一家大小到寺廟參拜,上香祈福。無論是用嚴肅的態度,把它看作宗教活動,或者只是隨著文化潮流,看為一種例行習俗,去神明面前鞠躬跪拜,心中不免有所求。比較看重實際成果的,甚至會想,去年膜拜某一位神明後,結果並不理想,今年改去另一間寺廟,試試另一位,希望比較靈驗。這種宗教情操,屬於以自我為中心,心中早已定了目標進路,只想要多一種外來力量,來取得成果。
基督教的信仰却非以人為中心, 乃是以神為中心。基督徒一切作為,都應學習把神擺在自己之上。
綜合聖經的教導,神跟我們的關係,可以有多方比喻,例如父親與兒女,牧羊人與羊群,老闆與僱員等,各有強調之處。以老闆與僱員來描述,是強調僱員盡忠職守,一切以老闆利益為重。我們怎樣提醒自己,在各樣的事情上,以神為大老闆,忠心服事神呢
有一本小說,「跟隨他的腳踪行」(In His Steps by Charles Sheldon; 1896年出版)。故事從一位牧師提出的挑戰開始,請會眾在生活中每做一件事情之前先問自己,「耶穌會怎樣做?」 (What Would Jesus Do?) 結果整個會眾,從表面膚淺的關係,變成有實際行動彼此關懷的耶酥門徒,又從教會推廣到整個社區,產生了一個彼此相愛,彼此照顧的社群。1990年代,基於這本小說,有一群教會青年,嘗試以同樣問題,挑戰自己,慢慢WWJD 變成流行的口號和標語,影響了不少人。
然而,若對耶穌的身份和言行不熟悉,沒有聖經原則做基礎,WWJD 的口號只會變成個人意願的投射,最終還是以自我為中心,「自己認為」耶穌會怎樣行。這是變相的自以為義的想法。心態上還是自己要當老闆。
要正視神的主權,必須確定神是老闆,基於聖經教導,清楚祂對我們有什麼要求。我們每週到教堂崇拜時,可以視為對大老闆作一個交代業績的機會。回想過去一個星期,在生活各方面,是否有按照祂的心意,使用祂給我們的恩賜與機會,愛主愛人?神已經保守我有生命健康,在未來一個星期,我該如何運用時間,安排什麼活動,才能榮耀神,使別人得益處?經常評估,我們才能夠成為以主为中心的基督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