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如何定義生命?

我們如何定義生命?

路得

當我母親中風昏迷時,我向上帝提出以下問題:「我們如何定義生命?如果一個人失去知覺或者處於半植物人狀態,那她還能算是人嗎?」

一天早上靈修時,我翻到了詩篇 139。兩句熟悉的詩句出現在眼前。

如果上帝看到一個未成形的嬰兒,當然,上帝知道媽媽的狀態。

那個經歷存留在我的腦海中,因為上帝回答了我的問題。

在我的基督教小說《原諒的方式》中,我以更加戲劇化的方式描述了那次經歷。以下是一段節選。

我在手機上輸入日記。 「我們如何定義生命?昏迷或半植物人能算人嗎?」

找不到任何直接的答案,我把電話扔進了手提包。咖啡桌上健的聖經引起了我的注意。在過去的幾年裡,我换成了在手機上讀電子聖經。我甚至自豪地告訴健,「這樣,我可以輕鬆閱讀不同的版本。」

然而現在,手裡拿著一本實體書讓我對上帝的同在有了堅定的認識。我翻到詩篇 139,停在兩句熟悉的詩句上。 「當我在秘密的地方被造時,我的身體並沒有對你隱藏。當我在大地深處被編織在一起時,你的眼睛看到了我未成形的身體。」

如果上帝看到一個未成形的嬰兒,當然,上帝知道媽媽的狀態。對祂來說,她仍然是一個完整的、有價值的人。

愛與和平像一股溫柔的溪流流過我全身。主啊,感謝称的話。

聖經的信息是明確的。在創世記中,以掃和雅各這對雙胞胎出生之前,上帝早確認他們是兩個人,最終成為兩國的念。

是的,上帝在我們出生之前就看到了我們未成形的身體。我們每個人,無論是殘疾的、畸形的,甚至失去知覺的,在上帝眼中仍然是一個完整而有價值的個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