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存古蹟

保存古蹟

雜徒

到歐洲旅遊,看了不少古蹟景點。那邊的古蹟,一說就起碼幾百年。美國1776獨立建國,至今才兩百多年,無論文物有多舊,都不能與歐洲的相比。那裏有些城堡更是公元後中世紀的建築。經歷一千多年,能保存下來不容易。我們旅行,也特別在意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(UNESCO) 列為受保護文物的地方。這些景點,無論是建築,或房屋,或是一片山林,各有獨特的故事,符合世界文化遺產的定義,值得一看。

很多古蹟,被保存下來,是因為那區歷經不少戰爭,周邊的建築和農田都被摧毀,唯獨因大家尊重宗教和避免破壞宗教場所,於是保存教堂、修道院、及寺廟。此外,就是因為瘟疫或自然災害發生,百姓逃離,從此荒廢。一直到近代考古學家研究,挖掘出土,並收集倒塌的石頭,重新拼合。

我們到過的古蹟,印象最為深刻的是以弗所 (Ephesus)。這城在土耳其西岸。據考古研究,該城建於公元前十世紀,在公元第一世紀羅馬帝國時代非常先進,戶外半圓形劇院可以容納兩萬多人。到了第三世紀,經歷許多戰亂,人民陸續離開,第七世紀更因地震,毀壞城市多處,自此荒廢。由於地處河道出口,泥沙慢慢堆積,以致把整個城市掩埋。到了19世紀,才被發現挖掘。由於掩埋地下,反而得以長時間保存,经近幾十年的發掘,目前成為UNESCO 古蹟,每年吸引兩百多萬遊客參觀。

有關如何保存古蹟,世界各國都有不同看法。有些國家,著眼點是吸引遊客,提高經濟效益。於是,在一些歷史廢墟,或有限的史籍中,加入現代人的想像,重建古建築。很多所謂「古城」,幾乎都是現代仿古的建築,街道充滿商店和餐飲店,甚至有酒吧街和各類電玩店。有些旅遊企業發展出來的「文化體驗」,更是有各類仿古的旅店和表演,讓遊人穿上古裝經歷一下歷史。這些景點,只能當作娛樂場所。

能通過UNESCO 鑑定的景點,卻有清楚的管理條款。需要歷史佐證,並列明那些建築或廢墟,是原有的。若後來為著安全緣故修建的,必須註明。原則上,都希望盡量保存被發現時的模樣。若有修補,也必須用當時的工具,方法,與材料。有些城堡,雖然只保存了基本城牆,內部已改裝成為博物館或藝術展覽,但有清楚說明,努力保護歷史文物。

對於有興趣參觀古代文物現場的遊客,有時候看到的,雖然是頹垣敗瓦,但只要有數據顯示年代,也考證了當時的事蹟,感覺就像回到古代一樣。至於重建的古蹟,仿古的建築,無論怎樣完整,都不能代替歷史的洗禮,充其量只是現代科技的產品,表面好看而已。